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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下的“盒子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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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4 19: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场抢占用户客厅的OTT TV机顶盒大战方兴未艾。

这其中,有乐视盒子、小米盒子、创维爱奇艺盒子等正规军间的博弈,也有众多未获授权的山寨盒子浑水摸鱼。

有媒体称,山寨盒子拥有80%的市场份额占有率。除了得到OTT TV市场山寨泛滥、正规品牌盒子扭转颓势的前景模糊等结论外,山寨盒子缘何“异军突起”?正规品牌盒子与山寨盒子是否仅存表面的竞争关系?山寨盒子是否处于监管的法外之地?山寨盒子对OTT TV行业参与主体造成哪些影响……似乎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解答。

高门槛的“双牌照”式准入

早在2006年TCL、创维等13家电视机企业联合成立互联网电视联盟合作推动网络化电视业务之前,原广电总局于2004年发布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简称39号文)就奠定了我国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牌照式”监管的基础——其中第六条规定,“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之后,原广电总局(现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开启对OTT TV行业的“双牌照”监管模式: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需取得“互联网内容服务牌照”,即《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平台则需取得“互联网集成服务牌照”,即《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牌照》。

2010年,广电总局发布《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管理规范》和《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管理规范》,分别规范持有两类牌照机构的经营行为。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两类牌照均不完全开放申请。目前,拥有互联网电视内容提供资质的机构仅有10家,而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平台牌照持有方也仅有7家。其中,CNTV、百视通华数、南方传媒、湖南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7家机构同时持有“双牌照”。

2011年,广电总局发布《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简称181号文),再次明确:必须由拥有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牌照的主体开展互联网电视业务,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只能接入到总局批准设立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上,同时,内容服务平台不能与设立在公共互联网上的网站进行相互链接。

181号文的实施,意味着OTT TV行业的唯一合法模式是:必须要持有“互联网内容服务牌照”和“互联网集成服务牌照”的两类主体参与。

正规盒子越线即被封杀

彼时,对于那些未经获批便通过各种终端向电视屏幕输送互联网视频内容的盒子方而言,僭越181号文“红线”的后果是被“封杀”。

2012年11月23日,仅发布一周的小米盒子,因为在内容服务平台上接入自身运营的内容,被广电总局以“播放内容并非由持有‘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的机构提供”为由叫停。

次年1月,小米盒子在接入未来电视(CNTV旗下子公司)运营的中国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后重新上线,并且删除了原本内置的来自搜狐高清、腾讯视频PPTV等内容源。

无独有偶,2013年,作为七大集成牌照商之一的华数iTV盒子在济南被查,原因是擅自突破区域投放(181号文将机顶盒的投放地严格限制在三网融合试点区域)、播放内容链接超越内容服务平台内容。

而与知名品牌盒子因不合规频频被查相比,山寨盒子的“无照驾驶”却因“低调”“众多”而躲过整顿。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从业人员张薇(化名)指出,目前山寨盒子98%的产量在深圳,市面上可见的山寨盒子有接近60种。

接近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的知情人士王亮(化名)告诉记者,对视听作品传播的监管由广电总局和工信部承担,以电视为终端的视听作品传播由广电总局监管。广电总局基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56号文)所确立的监管视听节目传播的行政职能,通过许可方式对OTT TV进行行政监管。

“一方面,监管成本高,另一方面,山寨品牌众多,所以广电总局监管的精力主要集中于牌照方和大的盒子生产企业上。”张薇谈道。

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荣楠认为,目前,我国没有针对盒子及其相关市场行为制作专门的监管法律,但通过现行的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保护条例的规定,可以将涉及盒子的相关法律关系纳入其中规制。

市场需求旺盛催生山寨泛滥

监管力度的不足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山寨盒子的泛滥,但在黄荣楠看来,“盒子泛滥更多的原因来自消费需求的刺激。”

“第一,市场需求旺盛,资本逐利本质得以显现,众多资本以非法形式流入盒子市场,冲击了正规厂商的市场份额并挑战政府监管能力;第二,行业政策监管客观上约束了盒子功能和提供的内容,中国消费者习惯于互联网的免费模式、非法下载、海量信息,正规盒子受政策所限其提供的功能和内容毕竟有限,并不能很好地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黄荣楠告诉记者。

张薇谈到,基于181号文等政策引导,合法OTT TV行业模式需要多主体参与,除了必须包括内容服务平台和集成服务平台两类牌照方外,内容服务平台可在部分内容上与其他版权方(如视频网站、影视类节目版权方)合作;互联网电视机和机顶盒等硬件设施生产厂商同样不可或缺。此外,CDN运营商、电信运营商和有线网络运营商等传输视频内容的分发通道,也需要参与。

王亮告诉记者,视频网站在投身盒子市场时出现两种模式:一种是自己生产盒子,直接发售自己的硬件产品,如乐视盒子、小米盒子;另一种则是与硬件厂商合作,视频网站仅负责软件优化、版权内容嵌入等工作,由合作方生产盒子,如创维爱奇艺盒子、同洲优酷盒子等。

此外,合法盒子除了需要主体资质合法外,内容合法、经营模式合法也是必然要求。

王亮指出,在OTT TV运营过程中,内容服务平台必须首先取得其发布内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对于集成服务平台而言,必须保持独立性,并且与终端产品之间是完全绑定的关系。

“消费需求的刺激与合法盒子的高成本形成鲜明对比,山寨盒子的生存空间也被放大。”张薇说。

视频网站被指背后“助力”

5月9日,法治周末记者辗转找到了曾走访深圳山寨盒子生产厂家的知情人士张立(化名),他告诉记者,与生产合法盒子要求资质、内容、模式等不同,山寨盒子只需100万元就可实现批量生产。目前,市场上比较受欢迎的山寨牌子为开博尔、斑马、迪优美特等。

张立说,从系统上讲,市场上绝大多数OTT TV所采用的系统都是安卓系统,而安卓系统是免费提供给用户使用的;从软件上讲,山寨盒子一般会内置一个应用商城,用户可以在这个应用商城下载各种应用软件,实现爱奇艺、优酷等视频网站的视频点播和电视直播。

“原本山寨盒子链接到视频网站播放他们的视频内容,会侵犯这些网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内容,但很多视频网站对此不但不收费,反而为山寨盒子制作软件系统,提供幕后支持。”张立指出。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目前,阿里巴巴与爱奇艺已经是山寨盒子市场中最大的两家系统集成提供商,山寨盒子生产企业则通过采用此类视频网站提供的第三方系统服务的方式规避授权问题。

记者就此事向爱奇艺求证,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张薇告诉记者:“这些为山寨盒子提供幕后软件支持的视频网站投身盒子市场时,采用的往往是与硬件厂商合作的模式,原因有二:第一,与正规的硬件厂商合作支付的费用会比较高,而植入软件内容给山寨企业生产盒子则无需支付这笔费用;第二,这些网站不向山寨盒子要版权费反而提供软件支持的目的,是抢占电视广告市场,而这个原因也是核心原因。”

“具体来说,用户通过山寨盒子收看视频网站的内容越多,才越能更多地吸引广告主投放广告,这样就可以把网络广告转化为电视广告,收费也会增加。目前,网络广告的价格比在三线卫视投放的广告价格还低。”张薇解释其中的广告商机。

张立也谈到,与硬件厂商合作做盒子的视频网站,往往明面上是与正规硬件厂商合作,背地里也参与山寨盒子的软件提供。

此外,山寨盒子虽生产成本低,但凭借其播放内容众多(能够随意的免费观看其他视频网站的内容以及进行电视直播)的优势,售价却与合法盒子接近。“一本万利”的盈利模式也使得山寨盒子的生产方越来越多。

“杂牌军”挤压“正规军”发展空间

盒子市场中山寨乱象的存在并非一朝一夕,但OTT TV行业各参与主体对山寨的态度似乎也并没有太明显的“厌恶”。

“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机构和集成服务机构都为‘广电系’,他们有得天独厚的地位优势,而盒子市场只是他们业务范围的很小一部分,所以可能他们对山寨盒子存在‘管理惰性’。”张立认为。

张薇谈到,对于CDN运营商、电信运营商和有线网络运营商等传输视频内容的分发通道而言,用电视看网络视频,流畅度和清晰度的保证需要提高宽带带宽,而带宽的增加意味着用户付费的增加。从这个角度看,传输视频运营商也不会抵制山寨盒子。

张立告诉记者:“目前盒子市场中明确希望肃清山寨的,恐怕只有生产合法盒子的视频网站,因为山寨盒子对他们的产品形成了正面冲突。”

“小米对山寨盒子的态度当然是抵制的,因为山寨盒子对小米盒子确实造成一定冲击。当前,小米面对这种冲击的办法只能是把自己的产品做得更好,让自己的产品性价比更高、竞争力更强。”5月12日,小米公司一位不愿具名的相关负责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而黄荣楠认为,从长远看,山寨盒子造成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首先,对于消费者而言,看起来是好事,但山寨盒子内容不受监管,非法内容出现的概率极高,售后也没保障;其次,对于内容提供方和集成方而言,正规盒子市场份额的萎缩势必间接影响到其平台内容的拓展、盒子技术的发展;再者,对于作品的著作权人而言,多数情况下著作权人都将作品按不同的接收终端分别授权予不同人,山寨盒子不论自建内容平台盗播作品还是通过接入互联网在电视屏幕上播放作品,均涉嫌侵害权利人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黄荣楠指出。

未来准入门槛或会降低

合法盒子在盒子市场中仅仅依靠禁令来维护自身利益的时候或许已经远去。

黄荣楠认为,消费者对盒子的日常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会引导政府层面在符合内容管控的基础上对某些技术放宽限制。

“目前盒子不被允许接入公共互联网、不可接入广播、电视直播,但将来这部分很有可能予以放宽,广电总局面临着选择哪些方式管控这些方面,如将互联网洁净软件等引入到盒子中作为必装选项;过滤影视剧制式信号,限制多屏互动模式中的信号源,以保障权利人在依据终端授权方面的利益等。”黄荣楠谈到。

王亮指出,广电总局39号文和56号文作为互联网文化传播的基础性文件,目前并不滞后,仍在互联网文化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至于在新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攀升的背景下,针对OTT TV进行规制的181号文是否会被修改,王亮并未给出明确答案。

而张薇认为,在181号文仍然有效的前提下,合法OTT TV运营主体面临的核心问题依旧是“如何在合乎政策的前提下取得优势地位”。

“在山寨泛滥情况下,OTT TV参与主体能够各负其责至关重要:集成机构要负责审查所接入的内容服务平台资质是否合法;内容服务机构负责审查其开办的内容服务平台上的节目是否符合相应的内容管理、版权管理要求,对具体的节目进行播前审查,承担播出主体责任;内容平台的合作方负责对自身所提供的节目内容和版权进行审查,向内容平台承担相应责任等。”张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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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12-20 21:27 | 只看该作者
有些国产的盒子品牌真的很不错。就拿泰捷盒子来说,系统优化要比电视机好很多,配置都是顶配,而且软件随便装,看视频还没广告,再加上泰捷自己是做视频技术的,看视频的流畅度都要比智能电视好,播放4K的影片毫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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