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预告登记办证流程 2012-3-5 1、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及时去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主要已本公司办理人员为主) 相关步骤: (一)取得商品房预售面积; (二)准备已备案户型图及房号等; (三)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送交备案; (四)房产局指定工作日满取回已备案合同,存档。 2、(1)若房款缴清,则直接准备相关资料办理预告登记及房产证。 (2)若需办理银行按揭,则需要客户准备银行按揭材料,加已备案合同送交按揭银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完毕通知客户到银行签定《银行抵押合同》,一式三份,都取回并加盖公司公章,送交银行一份,一份交客户,一份用于房产局按揭。(需要客户前往银行签字) 3、办理房产预告登记。 相关步骤: (一)取回房产局《预告登记申请书》并进行盖章; (二)开发商证明及其经办人证明;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经办人委托书; (四)预收客户预告登记费(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均为80元); (五)客户携带身份证明,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产局办理手续,资料完毕直接送交审核; (六)工作日满房产局通知缴费并领取预告登记证明,将预告登记费收据交还客户。 (需要客户前往房产局签字审核) 4、办理房产抵押权预告登记。 相关步骤: (一)取回房产局《抵押预告登记申请书》并进行盖章; (二)抵押权人(银行)的相关证明及经办人证明; 三)开发商的相关证明和经办人证明; (四)《银行抵押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经办人委托书; (五)预收客户抵押预告登记费(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均为80元); (六)客户携带身份证明,去房产局审核并签定申请书; (七)签完由房产局开具证明,持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去缴纳契税及维修基金; (八)将缴款收据及其他资料送回房产局,进行审核; (九)工作日满房产局通知缴费并领取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将抵押预告登记费收据交还客户。 (主要由开发商办理,需要客户前往房产局签字审核) 5、将办理完毕的抵押预告登记证明送交银行,由银行放款。 6、办理房产证。分两步:第一步是公司分户房产证,第二步是由公司的房产证过户到业主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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