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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DS活动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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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4-9 17: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ZNDS官方活动及ZNDS官方代厂商发布的活动:


1.分享活动规则中以后若出现“N种以上分享方式”,若无特殊说明,以N种及以上的分享方式为准。
2.活动中的分享规则,微博分享的要求粉丝在50人及以上的微博,QQ群(非智能电视网管辖的群)分享的需要QQ群人数200人及以上。且若发现活动开奖前已删除相关分享内容则取消获奖资格!
3.以后若有同IP马甲参与,ZNDS会严查,若有遗漏,在名单公示的时候,欢迎大家指出,证据确凿的会及时更正错误。
4.Discuz论坛程序缓存会造成楼层变动。没有特殊说明的,以开奖统计时,以活动结束时间最后楼层结果为准;若出现活动开始前有管理版主回帖,没有特殊说明的,以开奖统计时,以活动结束时间最后楼层结果为准。
5.若中奖楼层出现小数点,四舍五入到整数楼层。如计算结果为90.5,则取91楼为中奖楼层;若计算结果为90.4,则取90楼为中奖楼层。
6.若没有特别说明,活动规则中出现不能连续回帖超过N层与总回帖不能超过M层,若出现连贴超过N或M,则取消中奖资格。
7.
ZNDS活动面向所有论坛新老用户!若规则中出现要求N个主题,则允许主题数不够的用户在活动结束前增加自己的主题!(主题可以是电视、盒子、软件的一些使用心得、教程、问题解析、推荐、影视作品分享等等跟智能电视、盒子、APP、资源相关的
8.抢楼贴,版主号与超版号不能提前与延后参加抢楼,否则视为放弃活动资格。
9.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若同一用户在同一活动中多次中奖,不得重复获奖,则第一个中奖的奖品为该用户获得,后面的奖品顺延到其他用户。 以大奖先开。
10.活动区不接受所谓的“同学,室友,同事,女友,亲属,邻居”等用同一IP(段)参加活动,以此理由申诉概不受理。
11.如中奖楼层不符合规则或是马甲,则直接将中奖楼层*50%不超过5次或视具体情况而定可能取消奖品。
12.关于Z币活动,Z币兑换或是抽奖,一律不返还Z币 。
13.关于晒奖,2014年12月12日及之后开奖公告里的中奖网友,晒奖在论坛晒奖专区+微博并@当贝市场@智能电视网@商家官微@好友 。关于晒奖通知和在微博发晒奖贴的基本步骤!
14.活动中如有疑问可以在ZNDS活动qq群 311970574,也可询问最终解释权方,最后以官方或最终解释权方为准。




厂商自己举办及自己发布的活动:

1.在活动进行时,若对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在ZNDS活动qq群 311970574中提出
2.厂商自己统计获奖名单则以他们自己的规则为准
3.若是让ZNDS官方统计获奖名单的一律以ZNDS官方活动规则为准。



若发现马甲的(且无正常发帖主题的),永久封杀收货地址,禁止参加ZNDS活动,请各位珍惜自己的活动机会!!

《ZNDS活动通则》
将不定期更新, 请在参与活动时,严格遵守以下相关规定,维护网站活动的公正。
本规定,从即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论坛现在已经上线的以及将来上线的所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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