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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买了天猫魔盒1s+,最近总删应用,非常窝火,看到网上有投诉贴,也投诉试试,不为解决,为出出气。
主要投诉内容,借鉴网上的如下:
"本人2015年7月3号在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网店上购买了天猫魔盒M10的电视盒产品,购买时在他们的商品说明中明显标示可以随意安装各种应用软件,还可以看电视,购买后我按广告标示的使用方法下载软件到U盘插到电视盒子的USB口安装,一直正常使用到11月。11月11号后,我发现盒子在没经过我允许的情况下自动升级,并且删除了我自己安装的软件,无法使用。因此我咨询了天猫魔盒的在线客服人员,他们告诉我因为广电政策原因,他们通过盒子的后门控制和删除了我自己装的软件。对此我表示无法接受,我购买的商品我应有完全自主权,在我购买商品时客服或广告并没明示或告知我会控制我的盒子,在没经我允许也没告知我的情况下通过盒子后门私自控制我的盒子随意修改删除我安装的软件这完全是非法行为,为此我查询了一下广电的政策,发现我这款天猫的电视盒子不符合广电2011年下发的181号文件《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的第四节第一款“四、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等终端产品管理要求
1、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
终端产品不得有其它访问互联网的通道,不得与网络运营企业的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连接。”这个要求。这个要求规定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而我这个盒子在购买后到11月份之前一直是可以从USB口安装其它第三方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并正常使用,没有任何警示,那这个盒子按规定应该是属于非法的产品,为此我咨询天猫魔盒的在线客服,但他们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甚至不回复我的问题。对于这样的产品和服务,我认为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经严重的违反
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一、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线销售的这款产品是不符合广电政策的违规产品;
第二、在商品的说明和广告中明确标示了“各类应用随意安装”“看电视”等误导性的语言;
第三、在没有提前告知用户的情况下通过产品的后门私自安装和修改我的盒子里的内容;
第四、盒子从我购买直到2015年11月份前都可以正常使用,让我错过了7天无理由退货时间,如果知道这是款违法违规,而且还会通过后台控制的产品,我肯定不会购买,他们向我隐瞒了重大缺陷,属于欺骗消费者。
基于以上四点,我希望工商局对这款产品进行查处,并要求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依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按退一赔三处理,按《消法》金额未超过500元,按500赔付对我进行赔偿,
我也愿意将产品退还商家。"
进展-----
感谢杭州消协,投诉后第二个工作日就有回复,先是魔盒的客服给大电话说,接到消协的电话了,向我解释说是,造成删除应用是政策原因,但是现在可以下载当贝市场,在里面下载已经不删除了。下午消协也来电话了,说了解了大致情况,给转达了魔盒客服的答复可以用当贝市场下载应用不删除了,我说回去试试。
虽然魔盒不在身边暂时还没试,但是在网上投诉一下就有答复还是很欣慰,再次感谢杭州消协!
试后再看下步行动,大家有什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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