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承诺 1. 中心城市市区24小时内上门服务,城市周边及边远地区预约上门服务。 2. 对于在中国区域内(香港、澳门、台湾除外)购买使用的TCL彩电产品,均享受“一地购机,全国联保”的服务。 3. 全国统一的咨询、报修、投诉服务热线4008123456,提供365天热线服务。 二、整机及其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与“三包”凭证 详情有表格:http://www.znds.com/tv-900832-1-1.html 三、退机、换机政策 1. 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消费者购机后如产品出现性能故障,自消费者购机“三包”有效期开始之日起7日内(含)可以选择退机、换机或修理,自消费者购机“三包”有效期开始之日起15日内(含)可以选择换机或修理。 2. 不符合国家“三包”退机条件而消费者选择退机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我公司需收取产品折旧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2.1 折旧费: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执行; 2.2 包装材料费:包装材料缺少或损坏的,按照我公司包装材料的零售价收取; 2.3 运输费用:按照当地的运输成本收取。 3. 彩电换货后“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并在发票上注明。 四、“三包”期内维修、安装、调试规定 1. 对于所有在当地报修、当地使用的彩电,无论销售方是谁,其售后服务(包括安装调试、维修、退换机等)均由彩电产品所在地分公司、经营部负责(客音电子商务、商用系统科技销售的产品不适合本条规定)。 2. 对于降价销售的样机、等级机、处理机不退不换,只对电性能(仅限于图像、声音)故障承担包修责任。销售时需在发票上注明“等级品不退不换”字样。 3. 在“三包”有效修期内,更换的故障部件的所有权属于公司,必须收回。 4. 新购机安装调试政策 4.1 一般安装、调试服务(非特殊安装、调试服务) 4.1.1 消费者要求上门座装,收取上门座装调试费用,不提供免费上门座装调试服务; 4.1.2 消费者要求挂装,并购买我司指定服务人员提供的TCL挂架,公司提供首次免费挂装及调试服务。 4.1.3 消费者购买互联网平板电视的,自购机之日起1年内的,公司提供1次免费的互联网功能调试服务(昆明分公司除外,昆明分公司首次调试网络需要收费) 4.2 公司原则上不提供特殊安装服务。对于挂装面为玻璃、大理石、瓷片、空心墙体等特殊墙体,平板彩电吸顶吊装、CRT彩电吊装等特殊安装方式等,如消费者需要相关安装服务的,我公司提供协助,并签订特殊安装服务协议,视具体情况收取相关费用。 4.3 若消费者自购非TCL底座或挂架,无论何种平板产品,公司不提供上门安装服务,各分公司必须做好消费者的解释沟通工作。若消费者要求上门安装服务的,须事先签订特殊安装服务协议(明确因底座、挂架质量原因导致彩电出现坠落、跌倒等现象,致使该产品及其它设备等损坏或人身伤害等的,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实行有偿服务。各分公司、经营部注意指定专人保存签订的特殊安装服务协议。 4.4 我公司所有平板电视已经免费标配一种附件(底座或挂架),如消费者选择其它附件时,需要另行购买。 4.5 互联网电视安装调试服务中,如需要非整机自带的附件(如路由器、连接网线等),请消费者自备或选购。如消费者需要重新铺设网线(比如穿墙布线等),我公司可提供协助,视具体情况收取相关费用。 5. 其它安装调试政策 5.1 整机包修期内, 由于公司系统升级、软件优化和说明书中未提及的其它操作事项,且从技术角度讲消费者无法自主单独完成,需服务人员再次上门调试的,公司提供免费服务。 5.2 彩电无故障,消费者要求提供彩电的外接设备连接调试服务,可提供咨询指导但不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5.3 对于已经提供首次免费安装调试或单独上门调试服务,消费者要求改装、移机或调试的,收取相关费用。 5.4 提倡电话指导消费者自行座装与调试,或终端卖场销售代表现场指导消费者自行座装与调试,以提升服务满意度。 5.5 工程机安装调试:对同一地点数量达到5台及以上的工程机,公司不分型号,提供首次免费的安装调试服务。非销售公司销售的工程机,按照销售公司总部与相关销售企业达成的协议为准。客户要求提供特殊安装调试服务的,需另行议定解决。 五、三包期内不属于免费服务的范围 1. 在“三包”有效期内,但不属于“三包”责任范围而需要收取费用的,须在《用户服务单》上注明不符合“三包”条件的原因,并由消费者签名认可。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使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也不能提供免费修理、换、退货服务: 2.1 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例如: 2.1.1. 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异物进入而造成故障和损坏的。 2.1.2. 外接设备漏电导致产品损坏等。 2.1.3. 一般家庭使用以外的使用场合以及恶劣条件(油烟、灰尘、受潮、直射阳光等)下使用产生的故障。 2.1.4. 消费者购买后,由于操作失误、搬运跌落、移动磕碰等非产品质量原因引起的故障和损坏。 2.2 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如:消费者在我公司指定维修服务站点以外场所,进行修理或拆动、改装引起的故障和损坏。 2.3 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2.4 三包凭证型号与所维修产品型号、机号不符或涂改。 2.5 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如:由于雷击、雨淋、火灾、水灾、地震、风灾等自然灾害及异常电压、公害、化学物质的侵蚀等因素造成的故障和损坏。 六、超过“三包期”的收费问题 1. 对于超过“三包”有效期或者在“三包”有效期但不属于“三包”责任范围的,其产品服务属于有偿服务范围,工程师在上门时需按我公司相关规定收取检修费和备件费。 2. 整机超过“三包”有效期,但主要部件仍在“三包”有效期(如平板彩电的显示屏)的,主要部件发生性能故障,不得收取备件费、检修费。 3.上门交通费:消费者报修故障产品距离网点30公里以内的,免收上门交通费;对于超过30公里的,超出部分需收取交通费(只收单向路程)。 七、维修后的保用期 1. 超过“三包”有效期机器维修后的保用期 1.1 超过“三包”有效期的产品维修后,应保证维修后产品正常使用30日以上,如在30日内出现故障,不收取检修费用。属于同一故障部件不收取备件费用,不同故障部件需收取相关备件费用。 1.2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若故障机一年内超出2次维修,2次以上的不得再收取检修费用,但要收取相关备件费用。 2. 维修更换后的部件保用期 2.1 主要部件: A. 购机二年内主要部件损坏的,维修更换后的主要部件保用期为:自整机“三包”有效期开始之日计算,三年为止。 B. 购机超过二年但在三年内主要部件损坏的,维修更换后的主要部件的保用期为一年,自主要部件更换日开始计算。 C. 购机超过三年,过保的产品,维修更换后的主要部件保用期为30天。 2.2 其它部件(非主要部件):超过“三包”有效期的产品维修后,其保用期为30日。 八、其它 1. 附件及赠品的服务 1.1 附件产品(含遥控器、3D眼镜、智能盒等)包修一年,不提供上门服务。 1.2赠品的“三包”服务政策按照该相关品类的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2. 本政策适用于在中国区域内(香港、澳门、台湾除外)销售使用的彩电产品,消费者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使用,不能享受本“三包”政策。 3. 本政策的条款与国家或地方法律相抵触时,以法律为标准。法律限定以内,以本政策为标准。 在使用电视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任何问题,也可加ZNDS官方组织的TCL雷鸟电视交流: 370550208 咨询大神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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