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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禁令背后,你必须明白的7个思路

2014-7-1 10:56| 查看: 8248| 评论: 1|来自: 微信自媒体

摘要: 与国外的市场环境不同,在国内涉足任何一个产业,复杂的监管问题始终如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样悬在头顶。这次大棒再次砸向互联网电视。

(文章源自微信自媒体:量子知道)
 
  与国外的市场环境不同,在国内涉足任何一个产业,复杂的监管问题始终如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样悬在头顶。这次大棒再次砸向互联网电视。
 
  广电总局6月中下发通知,要求禁止浙江、上海两地电视盒预装未经审核的视频APP,并点名批评华数和百视通两家持牌企业,要求立即进行整改。随后天猫魔盒等涉事产品快速行动,表示已经按照要求封堵了应用商店内下载的通道。
 


  表面来看,这只是一次加强此前法律法规执行的过程。但广电的每一个政策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此举对于整个互联网视频产业也带来微妙而深远的影响。
 
  一、加持的外挂了,大家拼硬功夫吧
 
  广电的要求是不能在官方渠道提供下载互联网视频应用的通道。严格回归到此前181号文要求盒子必须只能播放播控平台的内容。(当然还存在用户自行安装互联网视频的可能,此处不表。)
 
  那么,这就意味着说大家都要比拼本身的视频库与内容。
 
  从这个角度来看实际上受益方的是华数和百视通。在7大播控平台当中,CNTV、湖南广电等剩下的5家都处于劣势。前两家合计的市场份额可能高达6成,这也代表了各自在视频内容方面的储备。

现在的盒子都是挂靠在播控方之下。从硬件厂商来说受益的是天猫魔盒和乐视。尽管从硬件本身上来看小米和天猫魔盒都处于第一阵营,但天猫魔盒背后有华数、优酷、阿里巴巴影业做内容输血。小米在这方面几乎一穷二白。即便是持有了宅男下载利器迅雷,也没有给他带来太多的帮助。综合来看,天猫魔盒在行业性抖动中是占的便宜的。
 
  二、聚合类应用加速清场
 
  受损最严重的是类似泰捷这样的聚合类视频应用,这类视频软件本身没有内容库也没有版权,它所播放的内容都是从其他的视频网站盗链而成,深受行业各方的厌恶(但用户挺喜欢)。本来就处于一个灰色的地带。下载通道对他们关闭之后,会进一步打击他的生存空间。
 
  三、客厅在视频网站的地位会加重
 
  天猫魔盒,爱奇艺,乐视推出硬件都是走的合法与牌照方合作的途径,使得自身的视频可以落地到客厅内。而优酷、搜狐并没有这方面的打算,希望聚焦在内容的输出。
 
  但按照广电总局在这一次的要求来看,如果没有硬件,想要布局到家庭这一段,是异常艰难的。所以,已经在做的厂商会更加卖力的做硬件。而没有做硬件的厂商也可能动心去做。
 
  一旦涉足到硬件生产,坑是很大的,目前看得出在硬件领域有所心得的无非就是乐视、天猫、小米三家。

  四、到底有多少家收到的禁令?谁动手举报的?
 
  有消息传出实际上除了华数和百视通之外,cntv、湖南广电都收到了广电函,相应地小米、乐视、爱奇艺也被点名了。但除了天猫魔盒出来正面回应之外,其他几家都是避重就轻。
 
  而百视通的PR总监罕见地在新浪科技创事记上发文,表示存在“污点证人”。他认为“CNTV以往很善于用举报这一招,跟它合作紧密的品牌乐视更善于钻研这学问。你知道,乐视现在主要力推它的互联网电视,而不是机顶盒。CNTV、乐视都没被点名。而这次,总局提的虽是互联网电视终端,但没提OTT电视”。
 
  五、张朝阳又给行业捅娄子了吗
 
  张朝阳一贯的高调,在此之前,他一是宣布“OTT必定取代数字电视业务。”二是宣布自制剧都采用4K拍摄,并授权给小米等播放。毫无疑问,第一句话是互联网暴发户跳起来革广电系统命的姿态。话音未落,广电总局就发文点名批评。言外之意,儿子要干老子?想清楚你还在我管辖下,分分钟灭了你。
 
  六、这跟乐视不给面子不用广电OS有关?
 
  另外一起事件也非常有意思。OTT盒子现在主要采用android操作系统,但广电总局觉得这个玩意还是不那么好控,前段时间宣布推出广电TVOS,希望各家都来用。结果,乐视和小米率先就打脸了:我们不考虑。
 
  这次的禁令也可以理解成,要说打脸你们还真是后辈,好好学学。

  七、庸政之下行业会健康吗?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次禁令只是要求严格执行之前的181号文件。但是181号文件就合理吗?
 
  更多的人会反思广电的管理政策,广电的要求是说电视网络这个领域是归他管,但随着技术的进步,原本只能通过广电网络看视频,但现在互联网也已经做到。不存在独占性了。
 
  目前来看,无论是物理构成还是实际功能,目前电视机实际上它可以理解成是一个超大的显示器,而OTT盒子原本就接入广电的网络,为什么同样的内容在手机和电脑上可以看,但是在电视机上面播放的时候是不能看,这个管理的法理依据在哪里?
 
  也有人说,如果以后硬件厂商推出一个超级显示器,不在用“电视机”这个名字,广电还能管得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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