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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播控牌照背后的力量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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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7-8 10: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于银河、环球合一、未来电视等国有控股企业,将互联网电视采取外包的形式让网络视频企业实际拓展运营互联网电视,总局会要求这些牌照商必须有自己掌控的播控平台、自己的服务品牌、独立的用户管理等,同时必须控股。


        6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在网站上贴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时间6月30日截止。目前已过截止日期8天。原文中提到:

  一、互联网电视政策分析

  新政策对互联网电视的规定,基本和181号文件规定一致。有2个新规定:

  一是地市级以上电视台都可以申请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原来只有14家省级以上的电视台才有OTT内容服务牌照,看来内容服务牌照的发放范围会增大。

  二是省级以上电视台可以申请集成服务牌照,但是全国市场不会容下很多OTT集成播控牌照商,现有7家已经过多,总局原来只打算发3张,后来因为大领导批条子才发到7张。按照罗司长的讲话,能力在哪里政策就在哪里,互联网电视牌照可能会有动态管理,不符合要求的牌照商有被摘牌的可能,表现好的电视台可以获得牌照,据了解CUTV就有此打算。

  关于视频网站借牌照从事互联网电视服务。按照广电总局政策的意图,是要保证国有电视媒体占领视频新媒体,在视频新媒体上也要是主流媒体,从市场准入上保证国有电视媒体的市场垄断地位。因此,视频网站借牌照的行为是肯定违规的,出借牌照的集成播控单位会被总局要求整改,甚至被注销牌照。

  对于银河、环球合一、未来电视等国有控股企业,将互联网电视采取外包的形式让网络视频企业实际拓展运营互联网电视,总局会要求这些牌照商必须有自己掌控的播控平台、自己的服务品牌、独立的用户管理等,同时必须控股。这有可能是给网络视频企业一个归顺国企的渠道,民营视频网站出让自己的技术、内容、用户、运营、人才,获得一定商业收入,但只能是参股,不能控股。

  新政策并没有提及OTT牌照商和商业视频网站的合作,只是明确牌照持有方必须控制电子节目指南(EPG)、用户端、计费、版权。对于内容传输牌照,只是规定了传输IPTV和手机电视的宽带运营商要取得牌照,对互联网电视和移动视频的公网传输并没有要求取得牌照。

  二、商业视频网站可以继续运营PC端网络视频

  新政策的规范知识规定了以电视机、手机(包括其他手持移动设备)为接受终端的视频服务,对PC端没做要求。商业视频网站可以继续运营PC端网络视频服务,但PC端的管理继续按照广播电视的监管标准要求,要先审后播,只能传播电视台的时政新闻类节目,引进境外内容要经过事先审查批准。

  三、移动视频新政策出台,将落实内容牌照和集成播控双牌照制

  按照新政策规定,只有省级以上的电视台才有资格申请移动视频集成播控牌照(通过其下属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运营),地市级以上电视台有资格申请移动视频内容服务牌照。

  移动视频内容服务牌照可以建设平台,接入集成播控牌照直接向用户提供服务。集成播控牌照平台不得拒绝内容牌照平台的接入。但是,集成播控牌照负责EPG、用户端、计费、版权管理。

  新政策把商业视频网站完全排除在外,无资格申请内容牌照也没有资格申请集成播控牌照,现在已经提供移动视频服务商业视频网站全部违规。政策一旦落实,商业视频网站移动视频APP将面临全部下架、全部停服的命运。将对视频网站产生重创。

  商业视频网站移动视频近几年保持快速发展,移动流量已经占到50%、60%以上,商业化收入也占到了40%(优酷)。广电总局之前的手机电视集成牌照、内容牌照制度被完全冲破,央视、百视通、华数、央广、湖南等手机手机电视集成牌照持有方都成了电信运营商的视频SP服务,移动视频阵地基本上完全被商业视频网站占领。

  2014年底广电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通过移动互联网开展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国内提供移动视频服务的进行了清查登记,只有取得内容牌照和集成播控牌照的单位才能提供移动视频服务。2015年6月9日,总局网络司司长罗建辉在上海电视节台长论坛上说:我们将全面落实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持证从业要求,将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与加强其他终端的视听节目管理同步推进。

  看来总局必然落实新政策,对移动视频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管理。商业视频网站的移动端服务将被全面终止,失去移动端50%以上的流量、40%的收入。

  商业视频网站是否会借牌、或者参股成立合资公司继续提供服务?和拥有内容牌照的机构成立合资公司是政策允许的,但是国有机构必须控股,只能建设内容服务平台向集成播控平台提供内容,不能做客户端产品。和拥有移动视频集成播控牌照的机构成立合资公司也是可以的,同样必须是国有机构控股,但是可以提供移动端产品,可以独立提供服务。

  因此,商业视频网站的首选是和拥有移动视频集成播控牌照的国有机构成立合资公司,转让其移动APP的控制权,继续运营获取商业收益。其次才会选择和内容服务牌照合作,因为内容服务牌照只能运营内容,获取广告或用户付费收入。

  四、政策逻辑分析

  互联网媒体已经成为并越来越成为主流媒体了,不但要对互联网媒体进行管控,我党还要把互联网媒体自己办起来,民营的,你们就慢慢退出吧。

  党不但管媒体,党必须亲自办媒体,媒体必须是自己的,人财物都必须是自己的,才可信可靠。四级办电视台,有线电视网、地面电视网,都必须是国有的,至少是国有控股的。媒体从来就不是市场化的,就不是开放的,对外企不开放,对内企同样不开放。可以参与,可以做点贡献,坐庄是不可以的。国(党)有媒体垄断市场,BAT小米、商业视频网站都要靠边。

  视听新媒体统一监管新政:包括互联网电视、IPTV、移动视频,全部实行双牌照制。一是集成播控牌照,直接面向用户提供服务,只有省级以上电视台才能申请。内容服务牌照只有地市级以上电视台和中央新闻单位才可以申请,可以建内容服务平台,接入集成播控牌照的平台后向用户提供服务。具体运营的公司必须是国有独资或者国有控股企业。

  新政策只是把TV屏和移动屏管起来了,PC屏留给了视频网站。以后视频网站只能玩PC端、玩内容,但是PC端已经处于饱和状态,杜绝进入TV屏和移动屏幕。视频网站不能玩移动屏,但是移动屏已经占到总流量的60%,商业收入也占到了40%左右,已经有了3亿多用户。估计的结果是,让拥有手机电视集成播控牌照的省级以上电视台接管,成立合资公司,占小股份。(此处有歧义:总局的新政策所说的手机电视是否包括移动视频APP,个人认为包括,尚需要官方确认。)视频网站不能玩互联网电视,内容平台都不能建。也不能玩移动端,视频网站能玩的只剩下PC,内容制作,商业价值大大下降。

  笔者注意到,电视台是广电网的播出主体,地面无线广播、卫星广播和有线广播只是传输渠道,并没有允许有线电视网自办节目;在电信网上,电信运营商只是IPTV传输单位,IPTV集成播控平台分两级,总平台在中央电视台,分平台在各省广播电视台;在互联网上,虽然互联网电视机顶盒、智能电视机千千万,但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牌照只有7张,分别发给了央广、央视、国广、上海广播电视台、湖南广播电视台、广东广播电视台,以及联合申请的浙江电视台和杭州电视台,台里虽然把牌照经营权或成立合资公司、或授权给第三方公司运营,但播控权还是在台里的。

  这就意味着,无论三网融不融合,电视台都是党的喉舌、视频媒体的咽喉、产业链上的“温泉关”,在广电网和电信网上,当地省电视台已做到属地播控,只有在互联网上,利益被以上七家把控,七家以外是不甘心呢,不甘心呢,还是不甘心呢?

  2015年7月7日,网上流转一条消息,说广电总局7月6日给七大牌照方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其针对互联网电视现存的如下几种违规情况进行整改,并要求各牌照方必须于7月8日前完成上述要求的整改,否则将取消播控牌照。

  1、在2015年初以后发布的机型中,仍可用USB端口安装应用的情况;

  2、在系统中仍存在可访问互联网的浏览器的情况;

  3、通过应用商店或其他手段推送聚合应用软件、视频网站客户端、电台应用软件的情况;

  4、通过应用商店或其他手段,推送可通过手机间接遥控播放视频的遥控器应用。

  消息人士分析,该通知只针对智能电视机和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产品的视频服务,电视游戏机暂不包括在内,但如果电视游戏机也提供视频服务或许也会被查,USB安装APK暂不明确。

  然而业内知名人士、流媒体网CEO张彦翔(@灯少)则解释说,此消息存在偏差,文中所提四点要求,其实是自2011年广发181号文起就提出的要求,不是新规,同时这次总局并没有正式下文,而是牌照运营公司对合作伙伴的整改要求,来源被放大了,但监管趋严是事实,灰色空间越来越小,游走需谨慎。

  笔者则觉得,空穴不来风,此番风雨折射出牌照方地下的力量博弈、暗流涌动,牌照不会仅有七张,或许会减少,只给国网留一张,或许会增加,每省电视台都有一张,从此,天下太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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