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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盒子】乐迷社区违规处罚条例 (2013.05.22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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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29 16: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未知
本帖最后由 慢慢慢慢来 于 2013-12-11 15:19 编辑

第一章 总则   第条 为规范会员社区行为,维护乐迷社区(以下简称社区)的正常运作和会员的基本权益,为明确各项违规行为处罚标准,特依据《乐迷社区基本管理规定》制订本条例。     第二章 各类违规详细定义   第条 恶意灌水定义:   第一类:回复类   、字数少又毫无意义或只有寒喧话题 (谢,OK,顶,D,ding,KK等等);   、纯数字、英文、表情、纯乱码等灌水的 (Q,,等等);   、纯引用的 (一直只引用别人的帖,而没自己意见的);   、纯复制别的回复回复或主题进行回复的;   、以赚积分为名发些毫无意义的回复(例如:小手一抖、积分拿走等的);   、相似内容在不同版块,不同帖子进行回复;   、其它被版务组鉴定为恶意灌水的回复。   第二类:主题类   、发表内容与版块不符的主题;   、以赚钱灌水为名发些毫无意义的主题,如:如何赚钱……等等;(直接警告、删帖并违规登记);   、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发表相类似内容的主题。(经验帖、资源帖除外);   、发表无介绍或无效的下载帖;   、发表明显没有话题性的主题;   、内容三言两语,引言等字数过少的主题;   、刷屏,在短时间内连续发表多个(三个以上)没有话题性的主题,并影响版面整洁(删帖勾选违规登记,并禁言三天);   、其它被版务组鉴定为恶意灌水的主题。   第条 违规宣传性内容定义:   、违规宣传性内容为未经允许发布的广告、推广、营销、宣传等使其他会员反感的内容;   . 会员可在经验帖或者资源帖放置QQ交流群,但是不能冒认官方QQ群。其它单纯介绍QQ群帖子,未经版主同意禁止发布。(屏蔽帖子)   第条 恶意内容的定义:   、含有病毒、木马、恶意软件等对用户信息安全造成危害的内容;   、含有色情、暴力、政治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含有和帖中描述不一致的、不真实的内容。   第条 人身攻击的定义:   、不论任何理由,通过帖子内容、点评内容或站内短信息等任何方式,指名或不指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挑衅的行为;   、受人身攻击后做出类似上点来回应的行为,等同于人身攻击;   、恶意侮辱、诽谤社区、产品或管理人员,阻挠/扰乱管理人员执行处理、恶意影响制度公正、不听劝阻并屡次骚扰等行为。   第条 恶意评分的定义:   、不针对帖子观点,而是针对发帖人的扣分;   、因发泄情绪而对其他会员的扣分;   、无明确理由的扣分;   、在受到恶意评分后,回扣对方的扣分。    第三章 各类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罚标准   第条 恶意灌水处罚标准:   、在第条第类回复类的定义所列举的情况里,如果个人主页在小时内里出现两次以上(不含两次)恶意灌水,可对其中一个回复进行扣经验操作;   、如果个人主页里出现三次以上(不含三次)情况,可对其中任意主题(回复)进行扣除经验操作,并进行一次警告;   、如果个人主页里,任意小时内出现第条恶意灌水定义所列举的回复超过条,可以对其进行为期天的禁止发言。超过条可禁止发言一星期;灌水量大的会员可联系管理员进行对灌水帖子进行清空。   、在第条第类中的主题类部分,如有违规可对主题进行关闭、删除等操作,删除操作需勾选违规登记,如有屡犯,可对该会员禁止发言天的处罚;   、其它如在第二章灌水定义所列举情况后面备注的处罚方式。   第条 人身攻击处罚标准   、每一次发现都将被扣除经验积分+一次警告,并对帖子进行屏蔽;   、人身攻击、恶言相辱等记录次以上(含次)的可给予禁止发言天的处罚;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将直接处以最长不超过个月的禁言。   第条 恶意评分处罚标准   、直接引用快捷评分理由里的文字进行扣分可直接禁言天;   、扣分理由直接出现骂人或者人身攻击等直接禁言天(如“垃圾”、“你妹”、“sb”“烧饼”、“脑残”“NC”“就扣分”等的);   、遇到扣分后以报复为目的回扣对方的,扣分超过次直接禁言天;   、无论任何理由对同一会员进行扣分次以上的可直接禁言天((被扣分人主题或回帖违规除外);   、上述情况,如有再犯可禁言天,多次违规可给予天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禁言;   、禁言操作遵循禁言操作流程。   第条 违规宣传性内容处罚标准   、首次发现将被删除,并处以禁止发言天处罚;   、第二次或二次以上发现,将被处以禁止发言天以上直至永久禁言处罚;   第条 恶意内容处罚标准   版主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删帖和天的封禁处罚;情节严重的或屡犯者经版务组讨论通过后可给予永久封禁处罚。      第四章:禁言操作流程   第条:禁止发言操作流程   、查看将被处罚会员的个人空间,是否有违规记录;   、某会员满足被禁言条件后,及时对违规内容进行截图,以便用来存档;   、将被禁言的会员、违规的证据,集合成一个公示帖在对应的公示版块进行公示。   、将该链接站内信形式通知被禁言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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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8-29 16:26 | 只看该作者 | 未知

本帖最后由 1589xxx8885 于 2013-5-22 15:51 编辑 新条例于2013.05.22起执行,今后要认真发帖,用心回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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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8-29 16:26 | 只看该作者 | 未知

真的假的,不是回复要写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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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8-29 16:26 | 只看该作者 | 未知

就是告诉你为什么封你的号,只要你说好听的就没问题。想我们发帖为工程机抢购讨说法的老早就封号了。封号我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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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8-29 16:26 | 只看该作者 | 未知

那管理员要辛苦了,一个一个帖子要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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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8-29 16:26 | 只看该作者 | 未知

怎么,论坛换管家了?请问LZ属于乐视官方人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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