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ziu 发表于 2016-5-25 09:20

jackzen 发表于 2016-5-25 00:55
本人单单第九部分心得体会就千余字,还不包括后面部分的视频图片解说以及最后的题外话。影评重在评论,观众 ...

剽窃抄袭的见多了,能如此曲解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发的原创第一段就把你的帖子pass掉了,"原创不属于歪曲、篡改他人创作或者抄袭、剽窃他人创作而产生的作品,亦不属于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他人已有创作而产生的作品。"

无论包装的再华丽也掩盖不了剽窃的本质,转载注明出处。一篇影评大部分段落都是截取别人的内容,连一些基本剧情都懒得复述也称自己是原创,这是什么理论。

另外提醒一句无论是影评还是评测,没有既定套路关键在于自我真实的观点和看法,有哪家是比字数的这有点可笑了。这里也不是我的论点我在这里说的是抄袭剽窃的问题,有这个功夫在这里和我理论一篇原创稿早就写完了。

打一个比方:一个贼拿了别人10元,另一个贼拿了人家1000元,都改变不了盗取他人的本质。

flyziu 发表于 2016-5-25 09:26

wangpeng 发表于 2016-5-25 02:20
哎!本来也不想说什么!可是想想,让人家说 剽窃确实有点丢人!
写东西本人肯定是比不过 像 @flyziu这 ...

一个活动规则已经制定好了,没有拒绝你也没有拒绝我参加,大家就要按要求来,何况主办方已经确说明公示期间可以举报。无论剽窃抄袭的多少,本质没有改变。

也希望ZNDS不要姑息抄袭和剽窃,如今的论坛人气越来越高,众测和各种活动也紧锣密鼓的开展,希望能创建一个好的氛围和良好的秩序,以免将来再次出现抄袭剽窃。

原创值得尊重~!

jackzen 发表于 2016-5-25 09:53

flyziu 发表于 2016-5-25 09:20
剽窃抄袭的见多了,能如此曲解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发的原创第一段就把你的帖子pass掉了,"原创不属于 ...

老师在断章取义啊,后面的内容为啥不提呢?

这个含义本不恰当,因网络上已普遍流行,根据“约定俗成”的规则,应予认可。但在这个意义上应该慎用或少用,避免造成误解。

pyq80 发表于 2016-5-25 10:01

jackzen 发表于 2016-5-24 22:37
第一个想说的还是引用百度吧,看看到底何为“原创”,虽然前一段时间有了那么一个悲痛的事件发生
http://ba ...

我啥也不懂,只知你是写作大神,有好多好文我都阅过了。真正的评测大神。

jackzen 发表于 2016-5-25 10:01

本帖最后由 jackzen 于 2016-5-25 10:39 编辑

jackzen 发表于 2016-5-24 22:36
第一个想说的还是引用百度吧,看看到底何为“原创”,虽然前一段时间有了那么一个悲痛的事件发生
http:// ...
“原创是剽窃,不等同于原著或原作”笔误,应为“原创不等同于原著或原作”。而且本人的帖子既然入围,相信znds和VST在评判之初就可以看到本人的全文以及里面显而易见的百度的截图等。如果归类为抄袭、剽窃,直接pass就行了。我还没有傻到让人家查询都不用查询,故意整些网页截图让其他人投诉我是为非原创。

15857674 发表于 2016-5-25 10:46

我不发表看法。省的挨骂。有大神在,反正俺 是不抱希望。来个打油诗表下自己的心情,

当贝论坛大神多,抢楼评测没得说。
为了大奖互举监,论坛群里把脸翻。
见了大神心胆寒,只有找缝赶紧窜。

15857674 发表于 2016-5-25 10:47

我不发表看法。省的挨骂。有大神在,反正俺 是不抱希望。来个打油诗表下自己的心情,

当贝论坛大神多,抢楼评测没得说。
为了大奖互举监,论坛群里把脸翻。
见了大神心胆寒,只有找缝赶紧窜。

flyziu 发表于 2016-5-25 10:49

jackzen 发表于 2016-5-25 10:01
“原创是剽窃,不等同于原著或原作”笔误,应为“原创不等同于原著或原作”。而且本人的帖子既然入围,相 ...

观点不同讨论下去的意义不大,我反应的问题就事不就人,坐等官方态度了~
既然如此也能算原创,我下次找篇文章改个标题收个尾也去当原创招摇撞骗了~

flyziu 发表于 2016-5-25 11:09

如果官方可以用客观公正的看待抄袭剽窃与原创,经查反应的问题如核查属实,在将相关网友除名的同时,我也愿意退出最后的评奖,态度和原则岂是用一些奖品可以收买的?

jackzen 发表于 2016-5-25 11:26

flyziu 发表于 2016-5-25 11:09
如果官方可以用客观公正的看待抄袭剽窃与原创,经查反应的问题如核查属实,在将相关网友除名的同时,我也愿 ...

老师较真的程度跟我当初在隔壁论坛那次很相似,当时也是针对评奖标准进行求证。事过之后,觉得自己较真还不如放稳心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活动是大家参加的,理解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和判定,但这都不是可决定事情走向的。自己当时想通了,何必让自己纠结于本该厂家和论坛裁决的事情呢?是与否,正确与错误,有人评判,何必自己掉进去影响心情。
祝好运。{:89:}
页: 1 2 [3] 4 5
查看完整版本: VST携手当贝写影评送iPhone!入围名单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