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sfg 发表于 2014-7-18 17:06

广电涉嫌非法行政

本帖最后由 zjsfg 于 2014-7-18 17:09 编辑

    广电对自制剧的内容监管,这个是必须的,也是应该的。内容必须接受监管。但对于转播央视或各卫视的情况,不能用无法“可播可控”来解释,难道照牌方为盒子提供的电视频道,失控了?一纸函件就能停播,恰恰说明最可控的,就是直播节目。停播直播节目,无非是2011年发布的181号文件中“不得接入互联网”的内部垄断规定。内部文件显然不具法律效果。只能是强权的结果。
   而2013年,国务院发布了32号文件,明确要求广电实现三网融合,广电是否要执行?广电不得接入互联网的规定是否与上级的最新规定相抵触呢?
    2014年,国务院审定发布了广电总局的权力清单,互联网电视的行政许可(照牌)没在清单之列。所以,司长大人说“以后不批了”。既然国务院把你互联网电视的行政许可都砍掉了,你凭什么再要求这样那样,还蠢到“不得在网上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只实施食盐和烟草专卖制度,全国各级政府都在削减行政许可事项,现在你还要搞个网上销售许可,界面也要审批,你的法律依据何成?你眼里有《行政许可法》吗?
   广电义无反顾的做了,那么动机只有一个:垄断,继续保卫有线利益!
   照牌方照单全收,整改,说明:用户利益算个屁!

永远的第一天 发表于 2014-7-24 14:48

禁止回放功能触及什么法律了?

ruben2000cn 发表于 2014-7-24 15:38

这种贴得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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