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huzxp2002
发表于 2014-5-26 15:17
淡定,淡定,淡定……
凹凸曼
发表于 2014-5-26 15:18
lyy888119 发表于 2014-5-26 15:13
我们的论坛是否也有此想法?
之前顺延了
blxzf
发表于 2014-5-26 15:19
很好,支持,
lyy888119
发表于 2014-5-26 15:21
凹凸曼 发表于 2014-5-26 15:18
之前顺延了
我是指封号
呮剩下〓廻忆
发表于 2014-5-26 15:22
大快人心,以后多多举报,论坛绝对不止这两个马甲。
tonywang
发表于 2014-5-26 15:28
很给力,ZNDS有你更精彩!
xiaojundi
发表于 2014-5-26 15:53
呵呵 正道了
xiaojundi
发表于 2014-5-26 15:54
凹凸曼 发表于 2014-5-26 14:36
看来我们群友力量大
凹凸曼放大招吧
nshyd
发表于 2014-5-26 16:11
强烈支持楼主ing……
jehon
发表于 2014-5-26 16:20
lyy888119 发表于 2014-5-26 15:21
我是指封号
不仅要封号,毕竟封了现在的号,可以换号重新注册,应该更严格一点,以后凡是中奖账号的收奖地址,收奖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基本与被封账号(黑名单库里)相同的都应该取消其中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