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电视的垄断行为为何被工商总局查处?
昨天(2016年7月6日),中国网财经频道发布了一条新闻:《工商总局上半年公布竞争执法5起,43家企业涉垄断遭处罚》。有图有真相:http://p1.pstatp.com/large/9e10004f90bf0b459d7
这则报道指出,工商总局对着43家企业的处罚是,没收44.5万元所得款、罚款1456.9万元。
大家看到这里,很可能就要问,这43家企业里面,是否包括有线电视网络公司?
答案是“有的”,有图有真相(这个截图来自于中国网财经频道所发布的报道文章):
http://p1.pstatp.com/large/9e10004f9335ca2c115
我们从上面这幅截图看来,工商总局处罚这家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原因在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也就是说,这家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滥用自己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优势而进行市场垄断。
于是,很显然,这里的市场指的就是电视市场,更为准确地说就是电视信号传输市场。
我们知道,现在,在城市区域,电视信号的传输市场,不再是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一家的“专利”或者“独有招牌”了,中国电信的IPTV电信电视、中国联通的IPTV联通电视、中国移动的互联网电视等也开始大举进入到这个市场,和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争抢电视用户份额!甚至,中国移动的IPTV传输业务也开始要近来了。
而上述这些,都是国家进行“三网融合”之后的成果,这就使得我们普通老百姓可以更好地享受到技术进步的“红利”:看电视有多种选择、能看到更多且更好的电视、能享受到更多更好的电视及宽带与双向业务、价格更低及性价比更高等!总之,我们老百姓真是很高兴。
而与此同时,既然是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要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联通平等地竞争电视用户,就应该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而不应滥用自己处于电视市场支配地位的优势而进行电视市场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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