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民们 发表于 2016-4-28 22:45

总局发文:剧中、片头尾不得插入任何广告等进行炒作

今天,有消息爆出,广电总局再发文件规范电视剧及相关广告播出。
这一份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剧相关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对电视剧及相关广告播出不规范的行为进行再次的管理和规范,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1、各级单位要把好关,履行好播出以及重播审核原则;


2、明确标明发证机关、发证许可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号,展示不得少于3秒;


3、不得以“完整版”“非删减版”“被删片段”等进行炒作;


4、电视剧中间不得插入任何广告或者相关栏目,也不得出现任何节目、栏目的预告,不得擅自改变剧集长度,片头片尾不得以任何形式插入广告。

pqdb124 发表于 2018-3-15 14:25

此楼主日后必成大器!

pqdb123 发表于 2018-3-17 22:03

楼主威武啊,ZNDS有你更给力!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总局发文:剧中、片头尾不得插入任何广告等进行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