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long2243 发表于 2015-11-18 10:26

《芈月传》开播在即陷版权纠纷,IP之争再...

本帖最后由 hailong2243 于 2015-11-18 11:15 编辑

电视剧《芈月传》即将开播,11月10日,小说《芈月传》作者蒋胜男发布维权申明,说制片方与编剧王小平盗取了她编剧的“名分”。在电视剧后面没有说明根据同名小说改编。蒋胜男除了要求赔礼道歉,她还索赔精神损失费1元人民币。只要1块钱! 11日,剧组在上海接受记者采访,《芈月传》编剧王小平说,80集的电视剧动笔改编时,原作者提供的内容《芈月传》只有7000字。最终,剧本前后共有6稿,自己全程跟组拍摄,在整个拍摄过程中仍不断对剧本进行修改。
“她太心急了,我有点同情她。”被问及版权之争,导演郑晓龙这样评价蒋胜男要求编剧署名的声明。郑晓龙表示,希望通过法律解决版权问题,“怕掉进别人设下的‘炒作大坑’”。现在关于知识产权,即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越来越被重视。《花千骨》《芈月传》等热剧纷纷陷入版权纠纷。但还是有很多人不知IP的来源。此次导演是否侵权呢,先了解下现电影剧本主要有四种来源:1.根据现有动漫,小说,文学故事,话剧等改编,这就是我们说的ip;2.导演或监制有一个好的故事,找编剧改编成剧本;3.不知名作者提供的原创剧本;4.没有完善的剧本,导演边拍边创作,王家卫的电影就是一例,吴镇宇曾经说过,香港百分之九十的导演拍戏都没剧本的。
看起来《芈月传》像是属于第四种。按照导演说的话“怕掉进别人的炒作大坑” 因为IP不仅仅是指剧本,其所指复合了符号、品牌、版权等多重涵义,导演觉得作者在想借助电视来炒作自己,作者也出名便是极好的创立了个人品牌。但是搜索小说《芈月传》确实作者蒋胜男一直连载中,而且有一定量的粉丝追剧。
看过太多烂片的我们都知道,演员在一部剧中是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的。电影最核心的两个灵魂,一个是导演,一个是剧本,但导演本身就是比剧本更稀缺的资源,所以投资者把宝压到了剧本上,青睐热本IP ,是因为热本ip本身已经是经过市场验证的剧本,也有它自身的优势:1.粉丝的批量甚至是票房,是可预测的。对于投资方来说,更为保险。2.即称为IP,必定是某层面的热点,虽不大可能成为票房大逆袭的黑马,也不至于上映后无人问津。3.IP可以吃的更久,前提是第一枪不能太水。很明显IP电影是以纯盈利的目的去迎合粉丝。所以众多投资者才甘之若饴。
而《芈月转》确实会让不知情的电视观众,或者小说的粉丝以为是小说改编的。导演极力推说自己的剧本来自完全创作,只是雷同了名字。这个说法真是让人难以心服口服。不禁感叹这个行业的浮躁,类似《虎爸虎妈》《花千骨》这种热剧都逃不过版权纠纷,在维权过程中往往是作者处于劣势。不过近2年,IP开始有些泛滥了,所有人都在说IP,但又没有几个像样子的产品出来。作为观众当然是只是关心剧情好不好看。ip毕竟只是形象,好ip离好剧本还有非常大的距离,那些把ip拍残的导演就没迈过这道坎,比如盗墓笔记。心有戚戚焉——现在国内最成功的IP就是“小时代”了吧,火热的IP未必就是高质量的代名词。
总结一句,不管这场纷争结果是怎样,观众也不会在意。IP现在写满了商业味儿,辜负了艺术之名,这些投资IP的电影人并没有以提升国内观众观影欣赏水平为己任。我们还是看好电影,乐呵乐呵好了.

人见百态 发表于 2015-11-18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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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long2243 发表于 2015-11-18 11:14

人见百态 发表于 2015-11-18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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