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剑钟情
发表于 2013-11-18 21:27
楼主威武啊,ZNDS有你更给力!
一剑钟情
发表于 2013-11-18 21:27
结果已经更改,说明楼主胜利了
如来
发表于 2013-11-18 21:31
为什么月舞清风就不是马甲呢?也没有发主题帖
钢的琴
发表于 2013-11-18 21:56
ruguoxihuanni 发表于 2013-11-18 20:28
楼主我也忍你好久了,凡是说话要证据,我跟谁一起发帖关你什么事呢。说我马甲,可以私信叫管理员查。这里乱 ...
想要证据,我给你来点料。哥在其他地方找到了#¥%@的野孩子。野孩子的名字叫做rainboworlds,但是留的却是你的邮箱,你们是同父异母还是同母异父?
可能你们家庭关系比较乱{:102:}
http://bbs.shopex.cn/read.php?tid-92167.html
http://rainboworlds.blog.hexun.com/32149387_d.html
精彩内容多着呢,死逼,还想被人肉么?@smilesboy @rainboworlds @ruguoxihuanni
该滚哪里滚哪里!仗着自己换那几个上海动态IP,就把别人当成傻子了?!
一个可悲的卖群发营销软件的屌丝青年,用着你那下三滥的顶贴机,各种理直气壮,哥真没见过像你这么厚颜无耻的马甲!惹怒了把你个人信息全都爆出来,渣子一个
搞不懂
发表于 2013-11-18 21:58
强烈支持楼主ing……
咗岸£祐转
发表于 2013-11-18 22:31
强烈鄙视刷帖机抢楼,应该严肃处理!{znds6}
13911220710
发表于 2013-11-18 22:36
本来抢楼就容易有问题,骂也骂了,被称之为马甲的朋友,要不我发你个奖品吧!先私信告诉我性别,记得哦!
ltljc
发表于 2013-11-18 22:44
敬佩楼主的行为,赞一个!
smilesboy
发表于 2013-11-19 08:04
晕哪里找来的东西啊,是这个论坛吗,不要把别的地方拿这里来,反正我在这个论坛没有违规,你拿证据啊?这个就是证据吗,可笑,只要我在这个论坛没有违规
smilesboy
发表于 2013-11-19 08:04
拿别人的东西干嘛啊,同名同姓的多了,